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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政策浙江紹興柯橋:省級零碳工廠最高獎200萬
文章來源:地大熱能 發布作者: 發表時間:2026-03-05 13:46:19瀏覽次數:10

日前,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《關于印發柯橋區先進制造業強區“4131”行動若干政策等四個政策》的通知。
通知提出:
獲得國家級、省級認定的綠色企業(工廠、園區)的,分別獎勵50萬元、20萬元。首次獲得省級節水型企業稱號的,獎勵10萬元。當年經驗收合格的省級自愿性清潔生產企業,獎勵5萬元。認定為省級零碳(近零碳)工廠的,獎勵200萬元;對當年新入選工業和信息化部再生資源綜合利用、環保裝備等規范公告企業名單,節能降碳節水環保等工藝技術裝備目錄的,獎勵15萬元。
對符合碳減排支持工具要求的企業給予0.5%的貼息,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。
原文如下:
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柯橋區先進制造業強區“4131”行動若干政策等四個政策的通知
各鎮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、開發區管委會),區政府各部門(單位):
2026年度《柯橋區先進制造業強區“4131”行動若干政策》《柯橋區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》《柯橋區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》《柯橋區鼓勵支持開放型經濟發展若干政策》已經區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一、本政策是在省、市有關政策基礎上,結合我區實際制定。
二、本政策各類獎補的執行期限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(原有獎補政策尚未執行完畢的除外,政策在執行有效期內修訂的,按新修訂政策為準)。
三、對同一企業同一事項符合多項扶持政策的,按“從高不重復”原則執行。
四、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企業,不予享受政策。
五、本政策由區府辦負責解釋,具體工作由政策實施部門承擔。其他已發布的各項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,以本政策為準,涉及相關專項政策的,按專項政策規定執行。政策執行過程中,如遇法律法規和上級重大政策變化,涉及條款按上級要求執行。
六、各政策具體細則另行制定,具體由政策實施部門會同區財政局實施。
附件:1.柯橋區先進制造業強區“4131”行動若干政策清單
2.柯橋區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清單
4.柯橋區鼓勵支持開放型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清單
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6年2月14日








